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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执行?

发布时间:2015-05-25 16:44:0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执行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黄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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