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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田东红到石龙区法院调研指导立案登记制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05 13:01:48




    5月5日上午,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田东红专程到石龙区法院调研指导立案登记制工作,详细了解立案登记制工作运行状况,就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指导意见。

    田东红专委一行首先在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的陪同下实地查看了院安保状况和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状态,对院安保措施严格规范,以及诉讼服务中心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人员配备到位、便民利民设施周到细致、工作井然有序、干警耐心真诚接待群众等工作给予了好评,重点了解了施行立案登记制工作一天来的收结案、新类型案件受理情况,来诉来访群众对立案登记制的了解情况和真实评价,以及工作运行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升认识,主动作为。要深刻认识中央关于立案登记制司法改革的重要战略意义,主动站位大局、服务大局,积极稳步推进,通过各种途径深入广泛宣传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相关规定,既要适应更要引导群众逐步在法律框架内表达诉求。二要强化学习,快速提高。立案登记制司法改革对法院和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能力要求,要积极深入学习立案登记制工作的精神和具体要求,快速熟练日常工作中的操作流程并科学研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此作为提升干警司法能力的学习平台,努力以一流的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和新期待。三要细化服务,为民司法。立案登记制全面施行后必将有一大批棘手、疑难复杂案件涌入法院,同时短时期内部分群众可能会对立案登记制的具体规定有不到位或偏差之处,对确实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应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地做好接待及解释和疏导工作,坚决杜绝因工作方法不当激化矛盾,进而引发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不满。

责任编辑:王琼瑶    

文章出处:王洪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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