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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人民法院全面实施裁判文书上网

发布时间:2009-10-20 09:10:18


    为贯彻落实省高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审判公开制度的全面落实,更广泛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石龙区人民法院积极施行裁判文书预上网,于10月19日已将应上网裁判文书全部预上网。我院的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组织动员。为确保裁判文书顺利上网,我院成立了裁判文书上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裁判文书的上网工作。院党组多次在全体干警会议上就裁判文书上网前的准备工作进行动员,要求干警充分认识到裁判文书上网对促进司法公开公正的重要性,步调一致,统筹协作。

    二是严格要求。我院要求裁判文书的审批责任人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办法的上网范围、上网格式、审批程序进行审核》,且要求裁判文书上网办公室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上网公布。

    三是明确责任。我院专门印制了《上网裁判文书审批表》,要求一案一表。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前,要求认真校对,层层审核把关。同时,为增强审判人员、合议庭组成人员、业务庭庭长的责任心,明确了案件承办人的第一责任,各审判业务庭庭长的把关责任。

    四是奖惩分明。为了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我院案件评查小组定期对各类裁判文书进行展示、评比,对被评为优秀的裁判文书,予以奖励;被评为有差错的裁判文书,根据我院《案件评查差错标准》进行处罚。奖优罚劣,增强审判人员责任心,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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