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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石龙区法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新行政诉讼法

  发布时间:2015-01-28 11:02:57


    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载体,倡导先进的学习理念,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特别是新行政诉讼法修订以后,该院积极组织学习,为更好地履行行政审判职能打下夯实基础。

    继全国法院系统召开行政审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该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全体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为成员的学习中心组,从多方面提前深入学习新行政诉讼法。1月27日,石龙区法院邀请平顶山学院行政法教授来院授课,从新行政诉讼法修订的背景及意义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说明,并对照新旧条文对新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处及相关条款的适用进行了详细阐释。同时结合该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对行政审判法官如何将司法理论、法律法规的学习与行政审判实践相融合,以及活学活用法学理论开展审判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办法。

    授课结束后,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广跃带领行政庭全体干警开展了专题讨论,认真领会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内容,针对新修改的政诉讼法对受案范围、法院立案、当事人起诉、起诉期限、跨区域管辖、以及如何正确解决行政争议等十个方面的重点问题逐一进行了深入讨论。参会人员积极发言、认真记录,确保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能够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条文、顺利开展行政审判工作。

责任编辑:黄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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