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根据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结合区法院工作实际,积极制定活动方案,积极筹划做好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同时认真组织法官向宪法宣誓活动,确保宪法宣誓制度落地见效。该院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彰显宪法权威,不仅增强了全体干警的宪法观念,也在辖区营造出了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区法院开展的“宪法宣传日”活动共有四项内容: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主要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主题,组织法官在区人民路中段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法治宣传横幅、摆放法治宣传展板,宣传宪法、并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及提供法律咨询,石龙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付克云还来到区法院法律咨询台,现场进行了普法指导。此次街头普法共发放普法宣传单及法律手册共计6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二是组织全体法官举行集体向宪法宣誓活动。在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梁剑峰领誓下,区法院全体法官面向《宪法》集中宣誓,梁主任在领誓过程中指出,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区法院法官代表林曙光同志向与会的全体干警作出了表态发言,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学记也对全体法官提出要求,在新形势下,石龙区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审判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为石龙区经济转型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平安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过庄严的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宣誓法官的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也使宣誓法官能更好地铭记自己对宪法、对公众、对这个时代所作出的庄严承诺。三是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活动当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地官兵、留守儿童以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走进法院,赠送《宪法》单行本、“法在身边”、“成长路上-我们一路同行”等普法书籍、观摩庭审、参观区法院文化长廊,充分向公众展示法院的日常工作。四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12月3日做客石龙区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节目。宋院长围绕“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区法院在保证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审判工作中如何才能做到司法公正裁判以及“关注留守儿童、城乡孩子手拉手”活动的开展情况与下一步的工作等方面接受了记者采访。并表示区法院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强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为石龙区法制建设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