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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和闹离婚 巡回法庭促和好

  发布时间:2014-10-10 17:08:10


    10月10日下午,石龙区法院在辖区韩庄社区村民委员会院内巡回开庭审理了赵某某与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并当庭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赵某某的离婚诉讼请求。

    原告赵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09年结婚,赵某某诉称被告李某某嗜酒成性,不顾家庭,自己劳累不堪,无法继续继续与被告共同生活,同时二人已分居二年,故起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承办法官通过庭前走访赵某某与李某某的家庭,并向村委负责人及周边群众了解了相关情况,随后与村干部一同到赵某某与李某某家里对其二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调解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决定在二人居住地的村委会巡回审理此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赵某某与李某某结婚后育有一女,婚后李某某在外长期打工,2012年4月其在私人企业工作期间因操作失误造成右臂残疾,出院后一直在家。原本李某某是支撑家庭经济的支柱,现在仅由赵某某靠种地维持家庭基本生活。被告李某某因残疾生活不能自理,脾气暴躁,并嗜酒成性,经常酒后辱骂赵某某与女儿。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原告赵某某未提供证据证实其与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稳定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遂当庭判决驳回原告赵某某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承办法官继续耐心的向赵某某与李某某宣讲法律、告知二人坚持离婚可能产生的后果。李某某顿时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对自己养成不良的嗜酒恶习深感后悔,遂向妻子赵某某道歉并表示戒酒,夫妻俩和好如初。

责任编辑:黄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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