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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石龙区法院举办 “行政执法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4-09-28 09:59:25


    为切实提高辖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行政庭联合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于9月28日上午,在区政府五楼会议室举办了“平顶山市石龙区2014年行政执法培训班”,辖区各机关全体行政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广跃高度重视,经过认真准备,广泛查阅各种资料,精心撰写了授课提纲。在培训中王局长结合本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着重针对行政机关在执法程序中容易出现瑕疵或错误,行政机关出庭如何提供证据,法院如何从法律依据、执法程序、法定职权等方面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等问题,全面讲解了行政机关在应诉时经常出错并应当引起注意的问题。同时针对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后,当事人不愿履行相关的法律义务,哪些机关有强制执行权可以自己执行,哪些机关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及行政机关在执行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需要注意的程序问题也做了详细的讲解。

    培训活动得到了区政府法制办领导和参训执法人员的充分肯定:“通过学习使同志们在工作中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相关业务知识和法学理论。进一步转变了作风,提高了效率,改善了服务,为创造性地完成好本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理论基础。”参训学员也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受益匪浅,不仅了解了行政诉讼中的法律知识,也对以后工作中尽量避免因为不懂得如何应诉而败诉的问题了,更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协调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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