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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调解化解矛盾 巡回审判再结硕果

  发布时间:2014-09-22 17:34:04


    9月10日,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在辖区内巡回审理了某公司诉王某劳动争议一案,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庭握手言和。

    2013年4月25日17时40分左右,王某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住院治疗16天,治疗期间王某所在公司已支付医疗费用,但未支付护理费和停工留薪期待遇。2013年12月5日,平顶山市石龙区劳动部门认定王某的伤害为工伤。经平顶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王某的伤害为九级伤残。随后王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仲裁终止王某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王某所在公司支付王某停工留薪工资28945元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8992元。王某所在公司不服该仲裁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因涉及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为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护,该院决定在该公司启动巡回审判程序。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工作,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双方都作出让步,本案最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该公司限期给付王某各项损失共计29000元,一起涉及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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