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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大义(人民法院报连载)

发布时间:2014-08-19 10:04:41


    观点

    公权失范是对社会最大伤害

    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107公路旁,张红伟夫妻二人赤身裸体被控制四个小时左右,然后扔到一处荒无人烟的墓地里,待到二人回来时家转眼就变成了废墟,屋里的物品都被砸碎。这一强拆事件再次令人震惊。

    在法治社会里,虽然公民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但基于公共利益需要法律也会赋予政府征用征收的权力,只是这种权力的行使却必须基于程序正当。作为我国根本大法的《宪法》就曾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所以,即便张红伟是拆迁“钉子户”,也理应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而今在没有征得张红伟同意情况下就将其住宅予以强拆,很明显已违背法治精神,也很难说没有公权失范的魅影。而相对民众不守法来说,公权失范带来的已不仅仅是对执政公信的伤害,更会对法治社会造成伤害。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违法拆迁面前我们能否坚持法律的尊严已经成为决定我们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问题,成为我们每个中国人的福祉所在。而“法治社会”精髓就在于政府和公权执掌者应该带头守法,在种种诱惑面前公权行使者一定要坚守住底线,否则就是对法治的最大破坏。——李  盈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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