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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大义(人民法院报连载)

发布时间:2014-08-07 10:49:26


    观点

    安全监管重在督促整改

    江苏昆山“8·2”事故发生后,媒体纷纷报道,各地各级政府为吸取教训,立即部署开展生产安全监督大检查。是不是可以这样说,每当哪里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之后,各地必风风火火掀起生产安全大检查。这一检查,有各地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有迅速召开一次传达贯彻会议;有职能部门进行拉网式、暗访式的排查。通过检查,有被曝光、被问责、被勒令停产整顿,有对有关单位或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等等。

    安全无小事,点滴勿遗失。类似昆山爆炸事故发生之后,各地立即组织开展突击性的安全监督检查,是及时的、必要的,也是应该的,相信也会有一定成效。据报道,有单位发动职工层层检查安全生产隐患,一下子查出数百个隐患,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的确,隐患是客观存在的,只有把它揭出来,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才能化险为夷,形成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所以,各类安全监督检查之后,更重要的在于整改。如果查而不改,难保不会像昆山那家企业那样,“通知来了一箩筐,层层检查也是家常便饭,但来人了做做样子,过后还是老样子。”

    对待安全生产唯如履薄冰、如临大敌、警钟长鸣、常备不懈,才能保持高度的警惕。安全监管重在平时,重在落实,重在及时整改,那些只做表面文章的安全检查可以休矣!

    ——朱泽军

    短评

    求“半价处罚”折射规则意识缺失

    前两天,江苏南京交警陈子骞处理了一起闯红灯的案件,正要对驾驶人进行扣分处罚,不料其却拿出学生证,要求民警给个“半价”。面对这样的街头一幕,当事交警表示哭笑不得。这也说明了驾驶者法律意识的淡薄和规则意识的缺失。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学生的身份显然不是“法外开恩”或者是让法律打折的理由。任何人从事社会活动,都应该具备一定的社会规则意识,交通规则也是众多社会规则中的一种。一个人只有具备规则意识,遵守社会规则,才能承担起属于个人的公共责任。而只有当人人都具备规则意识,人人都讲规则,我们的社会才会有规则。实践早已证明,规则社会才是最高效的社会,在规则社会里人与人之间会避免很多的冲突与纠纷,会降低很多无谓的内耗,进而维持社会的高效运转,也最大限度地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反之,在一个不讲究规则的社会,人人都只为自己考虑,只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则必然是矛盾不断,纷争难止,最终是社会成员互相伤害,彼此掣肘,既导致政府管理成本的提高,也导致社会运转过程中缺乏效率,内耗严重。所以,为了自己,为了别人,为了社会,我们理应多点法律意识,多点规则意识。

    ——苑广阔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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