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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法官“水土不服”的良药

  发布时间:2014-07-31 08:19:33


    由情理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变过程中,青年法官的职责担当不只停留在日常的化解矛盾中,还在于弥合人治与法治的裂隙,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

    近年来,随着一大批经验丰富的老法官退休,许多青年法官逐渐成为法院司法实践的主力军。但是,在法治传统还比较薄弱的中国社会,校园里的教育和书本中的知识与审判实际还有“脱节”,使一些青年法官处于疲于应对的状态。

    青年法官知识掌握和理论分析能力强,但是由于多数是“科班生”,具有较强的法学理论知识,在缺少对实际的深入认识同时,往往忽略“乡土人情”,轻实际操作、少社会经验的情况重于以往。照搬法理,机械地适用法条,案件审理和制作的裁判文书法言法语过多、内容晦涩难懂,从而使当事人不能接受裁判结果,无法实现案结事了的目的。同时,受院校西方“对抗式庭审”思维的影响,他们在审理案件时,更倾向于“坐堂问案、居中裁判”,轻主动调查。由于法律意识还处于相对薄弱的阶段,当事人往往以生活事实代替法律事实,忽视收集证据。对审判公正标准的认识差异,导致部分案件事实难以查清,影响案件裁判。此外,审判业务是集理论知识与经验阅历为一体的复杂工作。但是,由于急于解决法官断层、审判力量不足等困难,青年法官往往刚一毕业就走到审判台,生活阅历缺乏、审判经验欠缺,在审理一些案情复杂,特别是涉及婚姻家庭等需要社会经历的案件时无计可施。

    那么,如何提高青年法官的群众观念,在群众工作中积累审判经验?要强化青年干警群众观念教育,要让“身边人讲身边事”,以真人和实例来说明群众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性,使群众概念在青年法官的头脑中清晰化,使其快速熟悉本地风土人情以及群众的司法需求,切实提高青年法官对做好群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其次,带领青年法官走进“最后一公里”。丰富的岗位经历、多层面的实践锻炼是青年法官健康成长不可或缺的必备要素。要积极为青年法官锻炼成长搭建平台,委以重任前先安排到立案、涉诉信访及人民法庭等窗口部门和基层一线进行轮岗实践锻炼,让其面对面地与老百姓打交道,了解群众多样性的司法需求和社情民意,学会用群众的语言与群众交流,增加对人民群众的感性认识。要以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活动为平台,鼓励青年法官积极参与巡回审判,通过案件审理及释法说理工作,在实践中接地气。安排青年法官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活动,通过面对面的交流,真切了解与感知社会伦理、乡风民俗及人民群众的民意,让其在与群众的直接接触中掌握群众的特点,摸索接触群众的方法,总结群众交往经验,深化群众感情。

    再次,要完善“导师制”结对学习,以学带练培养过硬人才。选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和业务能力强的资深法官形成导师组,各个导师根据其所擅长领域,负责相应的传授内容。通过审判执行将青年法官带在身边,重要活动引导参与,学习工作加强交流,促进青年法官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切实提高司法能力,保证他们通过实践锻炼,尽快胜任工作要求。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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