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姚某诉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该矿职工反映原告姚某等人以请客喝酒为由,饭后打牌,从事赌博活动。该院合议庭意识到此案件涉及“法律意识薄弱,维权意识差”的农民工,且案件处理的公平与否直接涉及企业的职工队伍是否稳定,院长对涉诉农民工权益案件高度重视,指示合议庭在案发地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依法当庭宣判,以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4年4月18日上午9点30分,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平顶山煤业集团大庄矿公开开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原告姚某要求被告偿还借款31000元,被告坚称该笔借款根本不存在,是与原告等人赌博输掉的钱。庭审中通过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和证据的出示质证以及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宣读了依职权调取的大庄矿保卫科的情况说明、在龙兴派出所调取的询问笔录,及证人王某某的证言,均间接证明原告等人曾一起打牌的事实。
案件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审理,合议庭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原告姚某持有被告李某署名的欠条,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双方对该借款是否存在及借款形成的过程陈述不一致。庭审时被告陈述原来就不认识原告,而原告陈述自己忘记怎么和被告认识的,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熟人或亲朋好友关系,且原告陈述双方借钱时也没有找中间人,此种情况不符合正常的交易习惯。经本院依法调取证人证言虽然不能直接证实本案的事实经过,但均陈述与原告及谷某某、苗某某、兰某某等人在一起打过牌,输钱后给对方出具有借条。被告方提供的证人的证言均能证实原告持有的借条不同于一般的民间借贷关系,不能确定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不能排除该借贷关系是在非法活动中形成的。综上,根据民法通则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合议庭当庭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审判长宣判后,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旁听的矿上职工陷入了热烈的讨论之中。“法官的判决真是公平公正!”“你们真是给我们许多受害职工出了口恶气!”旁听人员反映,矿上不少职工都遇到过类似的赌博欠债事件,有的被逼的妻离子散,有的身心疲惫无法上班工作,赌博与赌债成了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生活的隐形杀手。
石龙区法院巡回法庭对本案的公开开庭审理,给大庄矿的广大职工、农民工上了生动的一课。法院在依法判决驳回原告不正常民间借贷诉讼请求的同时,也告诫广大职工,赌博是非法行为,应当自觉远离,不然最终受到伤害的是自己和家人。深入广大职工中公开审理、公开判决该案,不仅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深深地教育和感染了旁听群众,达到了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