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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法院精心组织开展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活动

发布时间:2014-05-08 11:05:53


    全省法院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积极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工作,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效果。

    一是精心部署。该院迅速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的任务分解,对干警进行深刻的思想动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仔细排查。对各业务部门今年以来受理的案件三次进行排查,并加大与区妇联、教育局和民政局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力度,澄清涉“三留守”人员案件底数,建立台账,由活动办牵头逐案研究工作方案。三是丰富活动开展形式。一方面开辟了绿色诉讼通道,快立、快审、快执结该类案件,另一方面我们对涉及“三留守”的民商事案件,一律到发案的农村巡回审理,公开审判,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以求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并搞好与“送法进校园”活动的结合,安排法官到学校讲法制课,赠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图书,强化未成年人知法、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法律意识。四是确定重点。把“三留守”人员576人的区龙河办事处捞饭店村,作为活动联系村,加强与该村“两委会”的沟通联系,深入摸排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走访、座谈、调研等送法入户活动,并与该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一起,着力解决“三留守”人员的实际困难。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五是扩大宣传。及时向区委、区人大报告活动相关情况,取得了区领导的肯定和支持;在区电台、电视台公布了活动的主要内容,积极在全区营造保护“三留守”人员权益的浓厚氛围。六是加强督促检查。确立了周例会工作制,由分管该项活动的院领导于每周结束前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例会,汇总当周活动开展情况后向院党组会汇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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