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下发文件(豫高法〔2014〕111号),对在2013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分法院进行了表彰。其中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榜上有名,被省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该项荣誉是石龙区法院建院以来获得的最高综合荣誉,同时也是2013年度全市十个基层法院中的唯一一个。
2013年,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社会各级的支持帮助下,高举旗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公正、文明、为民司法,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努力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该院2013年绩效考核居全省164个基层法院第38位,居平顶山10个基层法院之首。案件改判发回率、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民商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率、民商事案件陪审率等多项公正效率指标排名在省市法院前列。多项单项工作受到省市级表彰,分别被省高级法院表彰为“执行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信息工作先进基层法院”等,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荣誉,干警17人次立功受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