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案件当事人李某给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送来了一面锦旗,锦旗上闪耀着“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四个大字,以示感谢。
原告姚某诉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当地群众和该矿职工反映原告姚某等人专以请客喝酒事后打牌为由,从事赌博盈利活动。该院合议庭意识到此案件涉及“法律意识薄弱,维权意识差”的农民工,且案件处理的公平与否直接涉及企业的职工队伍是否稳定,院长对涉诉农民工权益案件高度重视,指示合议庭在案发地进行公开开庭审理。2014年4月18日上午9点30分,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平顶山煤业集团大庄矿公开开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案件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审理,合议庭认为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对该借款是否存在及借款形成的过程陈述不一致,且双方原本就不认识也不存在熟人或亲朋好友关系,借钱发生时也没有找中间人,此种情况不符合正常的交易习惯。其次经本院依法调取证人证言不能直接证实本案的事实经过,也不能确定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不能排除该借贷关系是在非法活动中形成的。综上,根据民法通则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合议庭当庭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在送来锦旗时,当事人李某表示,这面锦旗表达了他们受害职工对判决的满意,对法律的尊重以及对法官公正执法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