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家住平顶山市市区的吕女士和家人一同来到石龙区法院向该院行政庭庭长张春阳送来一幅绣着“拾金不昧、品德高尚”的锦旗,并向该院领导和干警讲述了该同志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
4月19日(周六)上午,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张春阳同家人在市区中兴路北段丹尼斯商场附近办事时,捡到了吕女士的钱包,发现内装有少量现金、多张银行卡、身份证、驾驶证,以及一张18万元的借据等重要物品。张春阳庭长在查点包内财物后,想到失主肯定焦急万分,遂依照钱包内身份证上登记的住址,冒雨乘车到新华区薛庄村西太平村寻找失主,希望能亲手将钱包归还失主。经多方打听得知吕女士确系该村村民,但多年前已搬离该村到市区居住。4月20日上午,张春阳庭长根据村民的指引,终于找到了吕女士家住市区的小区,几经周折取得了吕女士的联系方式。吕女士在得知丢失的重要物品被拾得,且他人想方设法与其取得联系等情况后万分惊讶和感动,但因在外地办事暂无法领取自己的物品,并表示归来后到该法院取回物品。
事后,张春阳庭长考虑到石龙区地处偏远且路途不便,遂于21日下午在去往市区办案途中,亲自将拾得的物品送到吕女士家中,并谢绝了吕女士请客吃饭的好意。吕女士为表示感谢,坚持于22日上午来到石龙区法院送来了锦旗,并向该院领导和干警讲述了事情的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