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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4-03-24 12:46:50



会议现场


区委第二督导组副组长蒋先顺出席会议并讲话


石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作动员部署

    3月24日上午,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做了动员讲话并代表院党组对活动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区委第二督导组一行三人莅临会议全程监督指导,蒋先顺副组长作重要讲话。石龙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动员会上,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梁剑峰传达了石龙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精神和省、市法院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孟永奇宣读了相关规定。

    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就如何开展好石龙区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义重大,全体干警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饱满的政治热情迅速投身到活动中去;二是狠抓作风建设不放松,以弘扬焦裕禄精神,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开展“巡回审判”、“一村一法官”、“一校一法官”等工作,扎实开展“让当事人把话说完”专项活动和严肃整治“接受当事人吃请娱乐”等不正当利益的专项治理活动,必须以强烈的紧迫感和危机感着力解决干警司法作风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三是开展活动重在实效,必须通过真抓实做来确保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同时,她还强调全体干警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和省、市法院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使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为实现石龙区“工业化、城市化、生态化”提供坚强保证。

    区委第二督导组副组长蒋先顺介绍了区委督导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对石龙区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院党组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活动方案中“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不仅工作思路清晰,也贴合法院的工作实际,同时他对区法院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二要真抓实做,认真开展活动。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三要务实从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把活动的开展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在推进工作中深化活动,在开展活动中破解难题,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活动促进工作,以工作检验活动成效。

    会议最后,按照议程安排,区委第二督导组对区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开展了民主测评,并组织该院的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分别进行了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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