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全省法院第十八次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当日下午,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迅速组织全体干警召开全体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部署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上,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仲平再次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九届河南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尹晋华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张立勇院长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要求。同时他强调,全院干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严格按照“治理接受当事人财物、宴请及安排娱乐等其他利益专项活动”要求,结合廉政亲情寄语、清风茶社等方式在思想上时刻保持警惕,进一步严明廉政纪律,推动司法公正廉洁,进一步强化上下班、工作纪律,严禁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院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警,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问责手段;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就该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二要立足实际,狠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提高责任意识,形成院党组统一领导,各庭、室、队、局各负其责,全院干警参与反腐倡廉的良好局面。三是要大力提升办案质量、提升法官形象。增强法官为民服务意识,确保全院干警思想不庸、作风不散、工作不懒。四是要警钟常鸣,防微杜渐。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坚守道德底线,严守法纪红线。以反面典型教育全院干警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发生,进一步提高法院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