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作风,严明纪律,切实加强队伍管理,根据省法院统一部署,12月20日上午,石龙区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召开全体会,会议决定从12月16日起在全院深入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治理接受当事人财物、宴请及安排娱乐等其他利益专项活动”动员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仲平主持。
首先,该院纪检组长马仲平宣读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要求全体干警按照省法院、市中院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凡被举报有接受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宴请、财务和安排参加娱乐活动的干警,一律先停职,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核查。经调查属实,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对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致使干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对主管院领导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责任。
会议中,石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也对此项活动提出具体相关要求:开展治理接受当事人财物、宴请及安排娱乐等其他利益专项活动,是我省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整改事项,是切实解决法官队伍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全体干警要高度重视,迅速抓好落实,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努力塑造群众公认人民满意、公正廉洁积极向上的法院新面貌。
专项治理内容如下:
(一)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消费活动,或者由其报销费用的;
(二)接受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请托,出面联络或者安排法院内部人员参加的宴请及各类休闲娱乐活动的;
(三)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礼金、礼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财产性利益。
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我院现向社会各界公布举报电话和和电子邮箱,如发现法院干警有上述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0375-2863528,电子邮箱:slqfyjcs@163.com。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