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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献血,情融于心

  发布时间:2013-10-08 11:39:05


    “义务献血能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何况适当献血也有利于身体健康,为社会尽一点微薄之力,应该的!”献血车中正在义务献血的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国华笑着说道。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扬爱心助人、无私奉献的志愿精神,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积极响应义务献血公益活动的组织号召,干警们积极报名参加义务献血活动,为社会奉献自己的爱心。

    9月24日上午献血当天,虽然天气阴凉,在采血车内却是暖意融融。参与献血的干警们按照血站中心护士的指引,经过认真填写献血单、测量血压、血液筛查等体检检测后,刘国华、李淑娟、王洪哲等十余名同志进行了无偿义务献血。献血过程中,该院政治处主任梁剑峰来到献血活动现场仔细询问献血后的干警有无不适状况,并代表院党组向献血干警表示慰问。

    无偿献血,无上光荣,无私奉献,爱心传承。此次献血活动充分体现了石龙区法院干警关爱社会、乐于奉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对社会公益活动高度的参与热情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更充分展示了新时期法院干警服务社会的无私奉献精神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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