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1日,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14名法官校长分赴辖区14所中小学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律课”送法进校园活动,此次活动的主题是在青少年学生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升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能力。该院为各校师生赠送《歧路彩虹》光盘,并发放法律宣传小手册、法律读本等宣传资料1500余份。
此次“开学第一堂法律课”主要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内容,以案说法、以法明理引导学生们知法、守法、用法、护法,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远离违法犯罪。为进一步增强活动开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官校长们针对青少年学生年龄特点,对小学生采取通俗易懂的授课方式,主要以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启蒙教育为主,使小学生认知一定法律观念和权利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增强维权意识;对中学生主要采取以学习宪法、刑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们分辨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社会的不良诱惑,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法治课上,授课法官们结合如何预防校园暴力、如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以及如何进行自身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穿插典型案例,深入浅出的进行分析讲述,使法制教育内容更加贴近青少年生活实际,受到了在校师生的好评。
“开学第一堂法律课”和送法进校园活动,不仅提升了广大师生的知法、懂法、守法能力,更增强了师生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校园法治文化,传递校园法治正能量也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