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采取院长包案、联动联办、行政调解、亲情调解、扶危帮困等一系列措施,圆满解决一起中政委交办的非正常上访案件。
2006年6月1日,同为平顶山市石龙区夏庄村村民的两兄弟夏老三与夏老四因宅基地建房发生纠纷,夏老四持刀把夏老三扎成轻伤,石龙区法院判处夏老四拘役三个月,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双方达成和解,夏老四以自己居住的二间房屋折抵赔偿款,并赔偿其他损失2000元。2008年10月,双方又因宅基地使用问题发生撕打,夏老三及其妻王小环和其母孙英多次赴京上访,要求追究夏老四的刑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28万元;要求石龙区公安局提供安全保护;要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证;并要求法院赔偿其误工费、交通费、差旅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10万元。
该案夏老三和其妻、其母上访问题牵涉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和法院三家。经过上级法院调卷和组织评查,上访人反映问题基本不属实。对夏老四已追究刑事责任到位,未发现不当问题。双方的第一次争执撕打,受害人夏老三又未作伤情鉴定,且伤势偏低,夏老三又未起诉,不符合公安局自侦案件的立案条件,法院也不能作自诉案件受理。上访人提出的安全保护更无法可依,且已对伤害人夏老四提出批评教育,夏老四已表示悔过。反映宅基地问题,双方的宅基地都未经本村村委会同意,属私下强占,违规建房,因诸多原因,区国土资源局对辖区农村宅基地建房都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对此案件的处理区委领导也多次指示,信访人属非正常上访,其要求违背法理,绝不能迁就、容忍,应疏导解决。
主要作法:
一、信访联办,院长包案。此案由区信访联席会议研究后,建立了以法院主办、办事处协办、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予以配合的工作格局。院长韩运池亲自包案,并多达7次深入到信访人家中约谈,讲法析理,释疑解惑,拉近与信访人感情上的距离,使其态度由对抗、蛮横转变为信任、理解。
二、联动办案,行政调解。区法院多次牵头请示区委召开由区委主要领导、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公安局、区国土资源局、办事处、村委会参加的信访联席会议,确定对信访人采取“一手硬一手软”的办法,一手固定证据,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打击,由公安部门予以行政拘留15日;一手根据兄弟分家后,又无宅基地的实际,切实解决其住房问题,并责成区国土资源局、村委会给予办理宅基地相关使用手续。
三、因材施教,亲情化解。法院四位班子成员共同参与了办案。院长韩运池和主管信访工作的副院长刘庆春多次组织办事处、村委会人员到其家中谈心,澄清思想上模糊认识;副院长孟永奇利用和夏老三岳父是同村的关系,多次指导劝解兄弟和睦,罢访息诉;执行局长王广跃家属和信访人是远房亲戚,也利用这层关系,多次作上访人工作,并劝导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指出不当之处,立即纠正;直接或间接地对信访人施加影响,使其回到法律层面的理解和解决上来。
四、干警集资,扶危帮困。在接访处理过程中,法院了解到上访人因上访导致家庭困难这一事实,倡议全院干警献爱心帮扶,法院干警共为上访人捐资5000元,解决生活难题,最终,使信访人认识到自己过多诉求和过错,自愿签订了息诉罢访责任书,保证以后决不再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