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五举措降低上诉案件改判率、发回重审率

  发布时间:2013-08-15 11:28:23


    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以提高审判管理水平为抓手,以提升案件质效为目标,不断强化各项措施,严把案件审判质量关,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以来,该院无一起发回重审、改判案件。

    强化审判人员责任意识,把“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理念融入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培养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规范各种法律文书写作,避免工作疏漏造成案件改判、发回重审。定期对审判工作态势研判和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审判质量的问题,使干警牢固树立审判质量第一的观念,充分认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促进公正司法的重要性。

    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落实结案前的自查、互查、庭长把关制度,加大案件检查和处理力度。实行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和请示汇报制度。对于较复杂、疑难案件,承办人难以把握的,要集体讨论研究;将案件质量纳入大绩效管理范围,在落实审判监督、审判流程监控、案件评查、法律文书评比、审判质效通报、违纪审判处罚、廉洁执法信息录入与反馈的基础上建立了法官执法档案、绩效考核,使审判管理工作关口前移,层层把关,全面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

    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对案件流程环节进行监控,并建立案件督办制度。明确界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实现繁简分流,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加强案件网上结案的检查力度和审限管理,强化审限跟踪,严格审限延长、中止、审限扣除、程序变更、结案等环节的审批。

    加强审判业务学习,提升审判能力水平。加强教育培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法官学习的自觉性。积极组织法官进行法学理论与审判实务研讨、相互观摩庭审、裁判文书互查等交流学习的方式,不断提高法官的审判技能和业务素质。

    强化公正意识和廉政意识,规范法官行为。坚持从细节抓全面,不断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对于因审判不公、不廉引发举报并查证属实的给予严肃处理,确保审判权正确行使;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狠抓办案监督,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督查,特别是对办案人员所办案件进行全程跟踪,随时警醒干警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公正廉洁执法,并向社会公告举报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30634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