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平顶山日报在头版刊登了石龙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林曙光的先进事迹,同日,市中级法院院长郭保振就报道作出重要批示:林曙光同志在20年的法官生涯中,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坚守法治原则,不受人情、关系干扰,所办案件无一错案,受到当事人好评。全市法院都要向他学习,做一名群众称赞的好法官。
8月7日,石龙区法院收到郭保振院长的批示文件后,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全体干警会,深入学习领会并安排部署贯彻落实郭保振院长批示精神。该院党组要求,一要学习林曙光同志忠诚履职、公正司法的优秀品质,要始终保持一颗公正之心,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二要学习林曙光同志情系百姓、司法为民的高尚情怀。要始终树立群众至上的服务理念,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为群众考虑,从感情和实践上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不断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三要学习林曙光同志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要站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四要学习林曙光同志热爱本职、勤勉敬业的奉献精神。要秉承“政治建院、业务强院、公信立院”的指导方针,加强法官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拓展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五要学习林曙光同志廉洁自律、淡泊名利的职业操守。要坚守原则,把握底线,坚决杜绝人情、关系、金钱的诱惑和干扰,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努力提升新时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