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石龙区法院扎实深入开展了“树正气、转作风、促发展”活动学习动员、查摆问题两个阶段,全院干警统一思想,统筹协调,整饬作风,提高效率,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活动和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取得了较好效果。按照区“树、转、促”集中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整改提高阶段的实施方案和转段批复,7月18日上午9时,该院召开“树、转、促”活动查摆问题阶段总结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动员会。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孟永奇主持,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作转段总结动员讲话,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政治处主任梁剑锋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全体干警在活动整改提高阶段严格对照“四对照”、“七明确”、“一承诺”的要求,针对查摆问题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结合实际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推动突出问题的解决和工作作风的转变。
该院院长宋景婵在动员讲话中对查摆问题阶段的工作做了总结,并对整改提高阶段工作开展提出要求,她指出,此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如何,归根到底在整改,归根到底看整改。全院干警一定要明确要求,突出重点,对照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先整改什么问题,针对问题,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错什么改什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整改重点,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开展好整改提高阶段各项工作,一要继续在加强组织领导、把握进度上下功夫,精心制定整改方案;二要继续在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当前审判工作和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继续在统筹兼顾、逐步推进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积极探索适合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严始严终,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