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树正气、转作风、促发展”集中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陈建生书记在庆祝建党92周年座谈会上等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我院迅速部署落实,7月4日下午16时,组织全院干警召开全体会,由院长宋景婵带领大家学习7月1日陈建生书记在庆祝建党92周年座谈会的讲话内容、7月2日《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河南日报在《平顶山:‘树转促’续添前进新动力》等文章精神。会议结合区法院 “树正气、转作风、促发展”活动的开展情况做了阶段小结并对活动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宋院长指出,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结合全市“树正气、转作风、促发展”活动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具有重大意义。全体干警要通过活动开展与学习相结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树、转、促”活动下一步整改提高阶段的活动要求及时进行整改,为下一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准备。同时,她强调,全院干警要准确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和正面教育为主、批评和自我批评、讲求实效、分类指导和领导带头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各项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的关系,把各项活动和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活动开展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手段,以各项工作的成绩检验活动开展的成效,实现开展活动与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树、转、促”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是通过转变作风促进发展,对于法院就是要切实解决审判执行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全院要紧紧围绕党组提出的“整体工作进位次、单项工作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省、市法院工作要求,对照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逐项进行研究,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找准症结,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实现年度工作目标,推动全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