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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法院实行陪审员联络制度破解审判力量不足问题

发布时间:2013-05-20 13:40:21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针对审判力量薄弱、陪审员参审率不高等问题,积极探索实行陪审员联络制度,有效缓解了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一是争取支持,强化保障。该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向区委、人大和政府汇报争取,设立陪审员联络办公室,定期组织陪审员参加培训、旁听庭审,由区财政为陪审员提供办案和交通补助,配备了办公桌椅和电脑等设备。

    二是优势互补,双向提高。该院专门出资为陪审员购买常用法律书籍,选派审判业务骨干与陪审员结对补课,通过专题授课、经验交流、庭审观摩等形式,对陪审员进行法律培训,提升其庭审、调解等业务技能。陪审员向年轻法官讲解村规民约、乡土风俗等,帮助年轻法官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是规范使用,拓展职能。为保障陪审中立性,该院实行陪审员 “一案一选任”,由立案庭与陪审员联络办公室联系随机抽取陪审员参审。加强与陪审员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其社会经验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参与案件调解、执行和涉诉信访等工作,化解了一大批疑难案件。

    2012年以来,该院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20件,参审率达76.3%,同比上升12.6个百分点;案件调撤率达78.4%,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执行案件和解率达82%,同比上升7.2个百分点;3起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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