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加强廉政纪律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全程监督,变被动“纠错”为主动“防错”,审判活动延伸到哪里,就把监察纪律监督落实到哪里,使党风廉政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开展,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是注重事前监督,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出台了《廉政保证金制度》、《关于干警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对干警司法职务外行为监督管理的规定》、《关于警诫明示制度的规定》廉政建设四项制度,开辟廉政园地,利用图书、照片、漫画、简报、典型个案剖析等方式,做到警钟长鸣,法在心中。
二是抓好事中监督,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建设,把握原则、领会实质,严格按照省高院张立勇院长提出的“六个注重”和“执法能力、效率、责任心”的活动要求,对审判、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重点检查中止审理、延长审限、采取强制措施、公审公判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官道德基本准则》和《司法礼仪规范》的要求,确保做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形成良好的审判作风,切实履行好审判职能。
三是完善事后监督,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建设和案件回访考察活动。结合审管办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重点对上诉改判发回、上级交办督办、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等四类案件进行评查,发现违法违纪线索,迅速组织查纠,发现案件有瑕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消除不良影响。每年还抽取一定数量的已结案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考察,听取对法院工作和审判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另外,通过不定期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和集中接待群众来访活动,听取和收集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堵塞管理上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