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按照省高级法院和市中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从5月7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
为确保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取得良好效果,5月7日上午,石龙区法院执行局召开会议专门部署此次行动,并邀请区人大、政协等有关领导以及公安局、检察院、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工商局等职能部门参加此次活动。会议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墨珂主持,首先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孟永奇宣读了本次活动方案,随后执行局局长王广跃向与会职能部门介绍了区法院筛选的第一批失信被执行名单。
宋景婵院长在讲话中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设法保证活动开展的人员、车辆、经费等,力争为活动开展提供物质和人力保障。二、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筛选要做到不枉、不纵、不滥,力求准确。要筛选多类型的案件,尤其是那些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等的涉弱势群体的案件的被执行人优先考虑纳入失信名单,还要集中力量采取其他措施解决其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问题。三、以见证执行推行执行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四、实行社会各界联动,加强信息共享,综合威慑失信被执行人,提高执行效果。要与各职能部门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长效的联动制约机制,进一步扩展信息共享范围,提升执行效率。
最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墨珂强调,一、法院要提高对本次活动的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把本次活动组织好,开展好,使活动突出实效。二、各相关职能机关要与法院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把预采取的每项强制措施落到实处,综合震慑失信被执行人。三、法院的执行活动尽可能邀请更广泛的代表见证执行,进一步提高执行透明度,执法公正、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