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以“学雷锋”活动为载体,在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的同时,以实际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为人民”这一工作主题。
该院党组在3月4日上午周一例会上要求:全院干警首先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是一面永不褪色、永放光芒的旗帜。其次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公正司法为人民”宣传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使学雷锋活动成为今后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使之常态化。第三,全体干警要紧密结合审判工作,为广大群众从“便民、便利、便捷”多角度办实事,让群众真正看到学雷锋活动取得的实效,领导干部要经常性地深入辖区各单位、企业、军营、学校、社区等,了解群众诉求,并通过“结对帮扶计划”帮助定点帮扶村的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多年来,该院党组通过一系列具体有效措施学雷锋,取得显著成绩。一是不断提高法官服务质量,用微笑和细心耐心做到当事人来到法院深感亲切。与此同时,不断完善服务项目,为立案庭配备老花眼镜、热水器和立案需知程序资料等,更好地方便当事人。二是选派优秀法官深入全区各中小学校有针对性地讲解法律课,提高中小学生的维权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据统计,近三年来,该院共深入社区和进校园设立法律咨询点和讲法制课50多场次,受到法律教育和接待咨询的各类群众达7000多人次。三是通过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深入基层,主动介入,强化指导,随时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