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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养于民 做人民公仆

  发布时间:2012-08-03 11:41:20


    法官,在人民群众中是什么样的形象,它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是公正!是正义的捍卫者!可以说,法官就是分辨正义与邪恶、公正和不公的判断者!法官的职责就是维护正义和公正,这是他的本职工作,法官是社会正义的化身,是人民平安、国家稳定的守护神,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自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法官是唯一仅存的介于人与神之间的职业”。法官是多么庄严而神圣!如果,作为一名法官,那么,在我看来,也是在普通百姓看来,我们的工作是神圣的!因为我们是一位法官,是正义,是公正的维护者!人民有太多的问题和不满要向我们倾诉,有太多的问题等待着我们来解决!

    问题有大有小,有公有私,有关乎生死,有鸡毛蒜皮,张三杀人,李四越货,王五欺压,赵六霸女,纷繁芜杂的各类案件,我们的标准是什么?我们的尺度是什么?!!!

    法官!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胜任的,他需要渊博的学识修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一心为公的奉献精神。法官,不是什么人想干就可以干的,一个人要想成为法官必须经过国家正规的司法考试,经过层层选拔最后才定下来的!为什么国家对进入法官这个职业如此严格?正是因为这个职业它所肩负的责任重大,因为这个职业所肩负的使命就是:维护正义!是公正和正义的捍卫者!

    也就是法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做一名法官应具有坚定的法律信仰。信仰是一种力量,正因为有信仰,屈原把社稷、苍生化作汩罗江边的千古绝唱;正因为有信仰,岳飞把“精忠报国’’的信念常常刻进历史的肩膀。在这喧嚣的时代,我们经受着各种腐朽文化思想和不正之风的冲击,金钱象个“宠儿”游荡在我们周围,它可以买走飞机、大厦,也可以买走贪图私利和安于享乐者的灵魂,但它买不走的是一种精神和责任。作为法官,正是因为有对法律的信仰,才能时刻保持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浩然正气。正象青年法官宋鱼水所讲:在危险面前,我不是天生的无所畏惧,而是我有追求正义的信仰,这种信仰给了我勇气和战胜邪恶有信心。

    作为一名法官,必须有信仰!法官也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凡人,但他的不凡之处就是有着坚定不移的信仰——法律信仰!为何这么说?法律是适应现行社会发展的行为准则,是人们日常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道德底限。因此,法律底限以外的行为是阻碍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而绝对禁止不被允许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样社会才能保持稳定,人民才得以安居乐业。所以,法律是正义的化身,而法官则就是维护正义的使者!信仰正义、信仰法律,用信仰的力量武装自己。有了精神支柱,人就可以为了理想无所畏惧,一切艰难险阻都将吓不倒你。 为人民办案,为人民服务是自己的责任和使命,荣誉感也因此油然而生。信仰法律,追求正义,法官是法律的虔诚信徒,是正义的忠实而又无畏的捍卫者!

    没有阳光,就没有人间的温暖;没有雨露,就没有五谷的丰登;没有根系,就没有枝繁叶茂;没有父母,就没有我们自己……生命处处皆恩情!只有心存感恩就会有旺盛自主的生命活力。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在别人的呵护、影响、教育、培养、提携、关照、批评和帮助下生活着、成长着,每一个人的成就和进步,都融入了别人的心血、真情和智慧。因此,我们应常怀感恩之心,常有图报之情。特别是我们这些走上法官岗位的同志,应时刻不忘党组织培养的恩情,不忘人民的养育之恩!

    然而,时下,我们有很多人缺乏这种知恩图报的意识,比如,有的人认为自己能走到今天是自己干出来的,忘却了人民的培养教育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有的同志干出了点成绩,不是作为继续前进的动力,而是背起成绩的包袱,不断向人民要价索取;有的人“官念”太重,瞄着位置干工作,一旦不能如愿,便牢骚满腹,怨天尤人,工作标准下降,自身要求放松。这种对人民缺乏感激之心、感恩之情的行为,往大里说是对党和人民的感情淡薄,往小里说是忘了本。作为党和人民培养教育多年的干部,我觉得确实应该有“知恩图报方君子”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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