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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法院召开“企业服务月”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1-11-25 08:11:32


    根据省、市法院关于开展“企业服务月”的安排部署,2011年11月24日上午,石龙法院召开“企业服务月”动员会,石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运池作动员讲话,该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动员会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孟永奇主持。

    动员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春宣读了石龙区法院《 关于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方案》,韩运池院长回顾总结了近年来石龙法院服务辖区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求干警在办理涉企案件中进一步压缩审限,提升效率,不断创新企业发展服务的措施和办法,不断探索为企业服务的途径。他要求相关责任部门一是对所受理的涉企案件逐案排查,摸清底数,通过排查准确掌握各类涉企案件的详细信息和办理情况,明确应该排查的重点企业,确定服务重点,从而找准工作的切入点。二是对所受理的涉企案件依法进行审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快进行集中审理,提高办案效率。案件复杂的要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加大调解力度,提高案件的调解率和执行率,做到案结事了,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主动沟通,争取支持。对社会影响较大、案情复杂的案件,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尽快解决。回访服务企业。通过深入企业召开座谈会、进行交流和调研等方式,了解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回访企业,进一步开拓视野,明确服务企业的工作思路,总结先进经验,从而更好的做好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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