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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5 11:34:33



  本院在执行陈圆圆与王二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二峰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陈圆圆提出悬赏申请,并自愿承诺对提供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奖励50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二峰,女,1966年5月19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1040119660519XXXX,住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大庄村。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二峰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给予现金伍仟元(5000元)作为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举报电话: 0375-2863515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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