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3 17:53:37
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刘华北与姬世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姬世超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刘华北提出悬赏申请,并自愿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奖励线索提供人;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配合法院拘传被执行人的,奖励3000元(以上线索为申请人与法院实际掌握以外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姬世超,男,1979年2月14日生,汉族,住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梁洼工人村,公民身份号码4104011979021XXXX。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姬世超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给予现金叁仟元(3000元)作为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举报电话: 0375-2863515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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