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正栩,石龙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主审各类案件3000余件,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最美基层法官”等多项称号,并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为新时代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五年来,我辗转宝丰、郏县、石龙区人民法院,深切感受到这一思想正引领司法实践发生深刻变革,展现磅礴伟力。法官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五年来,法院系统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行法官员额制,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组织体系、人民陪审员制度、制约监督体系及审级职能定位持续完善。改革落地生根,新型司法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逐步成型,队伍素质显著增强,公平正义底色更加鲜明。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法官队伍不断提升政治“三力”,以行动践行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的政治要求。司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五年来,审判工作深入贯彻这一思想,司法审判更加注重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做到既解“法结”,又化“心结”。例如,2024年郏县人民法院处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一名外出务工妇女因工伤赔偿与工厂产生纠纷,案件发回重审后,我主审,未简单下判,而是带队走访人社部门和工商联,组织10余轮调解,向企业说明用工风险,与劳动者沟通诉求边界,最终促成和解,劳动者获赔偿,企业完善了管理制度。服务大局理念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需紧跟实践步伐。五年来,法院工作更注重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我要求全院法官超越审判台角色,主动延伸职能,服务经济社会运行。我们紧盯大局履职,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在司法环节有效落实。依法惩治犯罪,防控风险,完成扫黑除恶任务,打击新型网络犯罪,着力解决群众在安全领域的急难愁盼,切实捍卫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与人民安宁。
石龙区人民法院通过融入平安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与区域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司法支撑。立足新起点,我将继续带领石龙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地实践,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模式,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切实提升基层司法质效与公信力。我的愿望朴素而坚定:通过日复一日的坚守与奋斗,让法治之花在基层绚烂绽放,让公平正义的阳光雨露滋润群众心田。
来源:平顶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