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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亡母在起纠纷 争要赔偿实不该

  发布时间:2011-06-08 11:45:00


    6月8日,石龙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子女争要父亲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引起的家庭纠纷。

    2010年6月8日,赵某因遭遇车祸身亡,其亲属与肇事方达成赔偿协议后,将获赔的24万元存入赵某之子赵某某在银行的账户内。2010年6月24 日赵某某将其存折挂失。其母夏某及其兄妹得知情况后认为应平分赔偿款,赵某某的做法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遂将赵某某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分歧较大,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该庭主管院长了解案情后主动介入案件调解,促成双方就主要争议达成一致,但对诉讼费问题仍然存在分歧。石龙区法院考虑到原告夏某年事已高,为维护其合法的权益,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本着照顾夏某的原则及时作出判决,依法对涉案赔偿金进行了分割。判决后双方对法院判决结果均无异议,表示服判不上诉,并对该院前期对案件进行调解所付出的努力表示理解和感谢。

责任编辑: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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