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法院开展档案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5-06-10 08:11: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于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普及档案知识,弘扬档案文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档案工作、重视保护档案的良好氛围,6月9日,石龙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参加在圣德广场举办的国际档案日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当日,石龙法院通过悬挂条幅、发放档案知识宣传单及宣传手册、设立咨询台、现场答疑解惑多种形式,以“零距离”的沟通,向群众解读法院诉讼档案查阅和利用流程,有效提升了公众对档案工作的认知度和关注度,使更多人了解到档案的价值和作用以及法院诉讼档案查阅和利用的范围。
档案管理是法院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法院的审判及其他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石龙法院将进一步健全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促进档案管理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数字化,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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