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旗显公正,司法映人间 发布时间:2025-04-28 11:41:06
“秉公办事 执法如山 廉洁高效 倾心为民”。近日,石龙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梁剑峰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
原被告因保险事宜告至法院,我院受理该案件后,梁剑峰迅速了解案情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对案件事实分歧较大,不能形成调解方案。我院即通知开庭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梁剑峰秉持公正、严谨的态度,深入调查案件事实。面对繁杂的证据材料,他抽丝剥茧,一方面,认真核实原告提交的投保单等证据;另一方面,对被告提交的保险单也进行了深入分析。
在充分质证与认证基础上,法院查明原被告之间的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而关于保险单中特别约定内容“60岁≤雇员年龄≤65岁,每人伤亡责任限额及医疗费用责任限额较原方案保额减半和误工补助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等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是否产生效力问题,法院认为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该特别约定属于免责条款,再加上保险公司只是在提供的投保单和特别约定单等格式条款表中对特别约定免除和减轻其责任的条款字体加粗等予以提示,但并未对异常条款内容及其法律后果尽到说明义务,故案涉免责条款和减轻其责任的条款对原告不产生法律效力。最终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保险金30余万元。
当事人不停对梁剑峰道着感谢,简洁朴素的话语道出了群众对司法的深情期待。原告李某某赠予的这面锦旗,是近年来石龙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注脚——法官以初心为灯,以法律为尺,在冰冷的条文间注入温度,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民生问题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今后,石龙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坚持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努力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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