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朱正栩为石龙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4-15 14:45:11
2025年4月15日上午,平顶山市石龙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朱正栩同志为石龙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并任命朱正栩同志为石龙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石龙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付克云为朱正栩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朱正栩同志与新任职的同志们向宪法作庄严宣誓。

朱正栩表示,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带领法院全体干警,紧紧围绕区委重大决策,主动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院队伍,以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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