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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你我同行——石龙法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5-03-15 15:32:52


为积极响应2025年“共筑满意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助力提振消费信心,3月15日上午,石龙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闫鹏飞带队,组织干警深入商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区法院干警通过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居民百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与消费者权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面对面的讲解和交流,让百姓更加深入了解自身在消费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还通过实际案例向群众解说安全消费、依法维权的重要性和遇到问题采取法律维权的方法,针对网络购物、金融消费、预付卡陷阱、算法歧视、AI诈骗、自动续费等科技带来的问题,提供识别欺诈、虚假宣传的实用指南。干警还深入周边商户,向商户经营者宣传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呼吁商户经营者要履行法定义务,诚信经营。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9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增强了广大百姓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理念,也帮助百姓树立了科学消费观,养成了健康消费习惯,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得到了一致好评,营造了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下一步,石龙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做好消费者维权司法保护工作,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教育引导经营者依法诚实经营,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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