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百姓彰显司法温度,公正执行为民排忧解难 发布时间:2025-01-24 08:21:21
在法治的广袤天地里,每一个案件都是公平正义的试金石,每一次司法行动都是对人民承诺的有力践行。近日,石龙区法院成功审结并高效执行的一起案件,再次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
故事回溯到 2022 年 9 月 26 日,那原本是平凡日子里普通的一天。家住石龙区大刘村的王某青,骑着二轮电车外出办事,当他行至石龙区河湾村时,一场突如其来的道路交通事故,打破了生活的平静。一辆小轿车如脱缰野马般闯入他的世界,瞬间,王某青被卷入痛苦的深渊——“右胫骨平台骨折;右股骨内侧踝骨骨折……”冰冷的诊断结果,宛如一把把利刃,刺痛着他和家人的心。
石龙区交警部门迅速介入,经过严谨细致的调查,事故认定书明确判定肇事司机李某某负全部责任,而无辜的王某青无任何责任。然而,伤痛带来的不仅是身体上的折磨,还有沉重的经济负担。王某青先后两次住院,支付的医疗费高达 40000 余元。身心俱疲的他,又面临着后续漫长的康复之路。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此次伤害致使王某青构成十级伤残。这无疑是雪上加霜,让这个普通家庭陷入了困境。
面对飞来横祸,王某青本以为肇事司机会承担起应有的责任,给予相应的赔偿。可事与愿违,肇事司机李某某竟拒绝赔偿,这种冷漠与逃避,让王某青的维权之路充满坎坷。但王某青坚信法律会还他一个公道。
2024 年 6 月,怀揣着对公平正义的渴望,王某青走进了石龙区人民法院,向法律寻求庇护。负责审理此案的安一珂法官,以专业的素养和高度的责任感,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审理中。在法庭上,安一珂法官认真倾听双方陈述,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最终及时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判令“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王某青各项损失 126047.03 元;肇事司机李某赔偿王某青各项损失 50105.58 元。”这份判决书,承载着法律的威严与公正,给王某青带来了希望的曙光。
然而,法律的尊严不仅体现在公正的判决上,更在于有力的执行。判决书生效后,某保险公司依法履行了赔偿义务,展现出应有的担当。但肇事司机李某某却为了逃避执行,选择了东躲西藏,试图逃脱法律的制裁。他的这种行径,无疑是对法律权威的公然挑衅,更是对受害者王某青的二次伤害。
2024 年 12 月,在漫长的等待和无奈中,王某青向石龙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此案的吴广执行法官,接过了维护公平正义的接力棒。他不顾严寒,踏上了艰难的执行之路。从市区到宝丰,再到鲁山,每一个可能找到李某某的地方,都留下了他坚定的足迹。他就像一位执着的猎手,不放过任何一丝线索,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顽强的毅力,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与李某某展开了一场智慧与勇气的较量。
终于,在吴广法官的不懈努力下,2025年1月24日上午,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当王某青颤抖着双手,从吴广法官手中接过那饱含着无数艰辛与期望的 50105.58 元执行款时,积压已久的情绪瞬间爆发。他激动地拉住吴广法官的手,泪水夺眶而出,声音哽咽地说道:“感谢石龙区法院对案件的公正判决,感谢石龙区人民法院的尽力执行,石龙区人民法院办理的案件我们很满意……”这一刻,所有的委屈、痛苦与坚持,都化作了对司法公正的由衷感激。
王某青感慨万分,他说石龙区法院安一珂法官审判及时、判决公正,每一个细节都彰显着法律的严谨与公正;吴广法官执行措施得力,执行迅速,在寒冷的冬日里为他带来了春天般的温暖。正是这两位法官的坚守与付出,让他一个普通老百姓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重新找回了对生活的安全感。
这起案件,只是石龙区法院众多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缩影。在这里,每一位法官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守护着法律的尊严,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着不平凡的故事,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温暖每一颗人心。 新的一年,石龙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初心,不负人民的期待,续写司法为民的壮丽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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