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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正风肃纪——石龙法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时间:2024-10-15 17:40:45


10月14日上午,石龙区人民法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党组书记、院长李波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袁黎晓主持,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政治部主任闫鹏飞通报了近期法院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进行了深入分析,要求全体干警通过反面典型案例认清违纪违法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和危害,进行自查剖析,持续强化思想认识,严于律己,自警自省,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树立公正司法的法院干警形象。


就开展好此次以案促改工作,李波院长提出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认识,以案促改是我们法院系统警惕常在、警钟长鸣的活动,要经受得起检查,提高规矩意识,依法裁判,守好底线,要以反面典型案件为镜鉴,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有针对性地整改自身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未发之时。二以案释纪,要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各方面,通过严守底线、履职尽责,把党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不断增强自律、自警、自省的意识,坚持严于律己的品质,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三要持续正风肃纪,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深刻认识各类问题存在的严重性和全面整改的必要性。案件的发生和问题的出现,都是由小引大,由小变大的过程,往往暴露出一个单位在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教育培训等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和不足。必须以案为鉴,充分、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增强问题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是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近年来,石龙法院常态化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着力在强化警示教育感染力、震慑力、时效性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党员干警警示教育,让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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