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石龙区法院假日法庭成功调处一起债务纠纷案件,并当场履行完毕。
7月25日上午8点刚过,一起债务纠纷的原告杨某来到法院,要求去某玻璃制品厂将四被告存放的原料和部分产品保全,以便于将来实现债权。原来杨某与四被告系生意伙伴关系,由于四被告经营的玻璃制品厂效益不好,导致原告的原料款没有及时的付清。原告多次讨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并提供相应担保要求财产保全。为了及时的保障原告的合法利益,假日法庭成员和原告一起赶到某玻璃制品厂。到达该厂后,发现只有被告马某一人在,办案人员及时向被告马某解释了相关法律,并将保全文书送达被告马某。但马某拒绝签收,并打电话叫来了另一被告温某。温某来后,情绪激动,并与原告争吵起来。见此情形,办案人员及时将二人分开,分别做两人的工作,耐心讲解法律。最后被告温某同意将库存部分原料和产品抵做货款,原告同意撤回财产保全,双方约定当天下午办理。
中午刚吃过饭,原告打电话急促的说,被告正在将约定好的产品向外拉。情况紧急,假日法庭成员迅速驱车来到某玻璃制品厂,将办公车辆堵在大门口,防止被告车辆出厂,并询问情况。当时院中有二十几个职工,情绪非常激动,要求将产品拉走变卖好发工资,情况十分紧张,随时有扩大的可能。办案人员一方面耐心向职工解释,稳定他们的情绪,防止事态扩大。一方面将原、被告拉在一起询问双方的意见,看怎么妥善处理此事。经过双方协商和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杨某将库存原料和部分产品拉走,抵做货款,留下部分产品让被告给职工发工资。协议达成后,原告主动撤回对四被告的起诉,并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