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法院院长李波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石龙法院综合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4-06-03 17:26:32
6月3日,为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部署,落实区委相关工作要求,石龙法院综合支部召开支部会议,专题研究各支部如何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院长李波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会,综合支部书记张永前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意义。二是要抓住学习重点,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三是要注重融入日常、学用结合。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以点带面,推动支部党建工作和日常本职工作上台阶、提质量。
会议强调,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支部的每名党员干警要时刻强化纪律意识,遵守党纪党规,全面准确理解,掌握精神实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做到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做到中央有号令、区委有部署、法院见行动;忠于党的事业,坚持以党纪为戒尺,坚决站稳人民立场,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把心系群众、情系百姓体现到石龙法院司法审判全过程各方面。要做到日常化守纪,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以更加坚定的政治信念、更加自觉的行动,确保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推动新时代石龙法院工作更出彩。
会议最后,按照石龙法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推进计划要求,张永前书记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章、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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