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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史昶伟到石龙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4-01-04 14:22:02


1月4日上午,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史昶伟,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建林一行到石龙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石龙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付克云,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车昱茜陪同调研。石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波,全体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史昶伟一行先后到机关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室、羁押室等场所实地调研,详细了解诉前调解、信访接待、案件办理等工作情况。 座谈会上,付克云、车昱茜向史昶伟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车昱茜简要介绍了石龙区的发展历史、特色产业、经济现状以及政法工作开展情况,对石龙区法院整体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李波汇报了石龙区法院2023年整体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步努力方向。史昶伟对石龙区法院“三抓一争”的工作思路予以肯定,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提出了指导意见,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思想建设,努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办案全过程。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强执行”,有效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促进案件公正高效办理。要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工作,降低万人成讼率,并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举措,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二要坚持质量与效率兼顾。公正与效率是审判工作的永恒主题,要坚持质量优先,注重效率、兼顾效果。树牢正确的政绩观,正确对待考评体系,聚焦一审服判息诉率、自动履行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等关键性指标,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减少当事人诉累。强化府院联动,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要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认真落实院庭长监督责任,统一裁判理念、司法认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大对拒执、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媒体等见证执行,保障执行公开透明,提升执行效果。四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坚持激励约束并重,多措并举完善从优待警举措。坚持从严治院,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大力开展以案促改,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干警业务技能、职业素养、形象作风,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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