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在石龙区召开的河南省文明单位集中授牌仪式上,石龙法院再次被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石龙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根本,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奋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文明之师,不断在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学习型法院建设等方面下深功夫,以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助推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发力、多点突破、整体跃升。有效促进了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显著提升,多次组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此次荣誉,是对石龙法院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工作的充分肯定,成绩属于过去,下一步,石龙法院将继续齐心协力、乘势而上,继续巩固和扩大精神文明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