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石龙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涉及军人家属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送来锦旗,称赞法官:“化解纠纷及时公正,军属权益维护到位”。
此案原告吴某两个儿子都在部队服役,系双军属,被告是保险公司,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当地驻军的问询函也到了法院。第一时间院领导也明确指示,本案要以尊重事实,公平公正为办案宗旨,并且迅速与当地部队取得联系,定期通报案件进度。因本案涉案标的大,平顶山保险分公司表示自己无权作出调解意见,坚持要求判决,并且平顶山分公司也要按照程序向河南分公司汇报情况。院领导在得知此种情况下,迅速做出决定,一方面由案件承办人员通知双方代理人,多头联动,从法院和代理人的角度分别作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由主管副院长带队到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进行协商,讲法析理,解难析疑。最终,通过多次到郑州直接与河南分公司的协商,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赔偿款项已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