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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办案引领示范,释法明理促成和解

  发布时间:2023-03-28 16:51:51


2023328上午,石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波名下两起民事案件等待开庭。案件接手后,李院长第一时间认真阅读卷宗并制作庭审提纲、归纳争议焦点,积极推动案件进展。


上午9点整,第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如期开庭。由于已提前查阅卷宗了解案情,李院长马上投入该案的调解当中。通过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与诉求,了解到原被告之间本是朋友关系,但由于被告张某自身债权无法得到实现且健康出现问题,导致无法按约定还款。考虑到原被告的实际情况,李院长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座谈进行沟通分析,最终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并一致同意签署调解协议。

上午10点整,第二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当事人全部到庭。考虑到五名原告全部是农民工,案件事关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李院长与农民工、企业负责人等围坐一起,进行了一次庭前调解。李院长详细查看并分析了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通过对账目的简单梳理,对在座的各位农民工耐心地进行了释法明理,既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案件的公平公开,最大限度化解纠纷、平息矛盾。最终,几位农民工自愿撤回起诉。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院长带头办案并当庭宣判,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生动实践,是全面落实“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的深入开展,对推动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石龙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大力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让优质审判资源回归一线,切实提高办案质效,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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