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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石龙法院一直在路上

发布时间:2023-12-06 22:47:47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良法善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对市场主体的最好保障。新征程上,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法治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切实做好便民惠企“大文章”, 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出台助企纾困十条意见,《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开辟“绿色通道”,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二是推进“繁简分流”,加强诉调对接工作。三是提升审判质效,增强司法服务能力。四是灵活执行方式,审慎适用执行强制措施五是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益。六是推行“三合一”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七是加强源头预防,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八是深化府院联动,多元化解涉企纠纷。九是建立“恳谈机制”,提高企业司法满意度。十是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这十条,紧扣“高质量”这一关键词,解放思想,开阔视野,更加科学的算好加法和减法,为企业增添更多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这一重要论断所揭示的法治化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逻辑关系已被大量实践所证明。法治化环境可以影响企业效益。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企业在法治化环境好的地区投资的资产利润率,明显比在法治化环境差的地区投资的资产利润率高。“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以来,石龙区法院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迅速行动,选派业务娴熟干警进驻企业,掌握和对接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瓶颈制约,做好联络员和护航员,出现问题和困难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协调解决,全力护航了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以法的有效实施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之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良好法律获得普遍的遵守和服从,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石龙区法院党组和全院干警将持续以“不畏浮云遮望眼”的眼力,“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长风破浪会有时”的冲力全面落实营商环境工作,尽全力交出一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优秀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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