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成功调处了一起医院体检致少女处女膜破裂的案件,少女要求赔偿十万元,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医院赔偿3万元,并取得了少女的谅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原告李丽(化名)是石龙区一局委的工作人员,统一参加由被告石龙区某医院承担的单位年度体检。在进行妇科检查时,原告及其同事事先已向被告当班检查医生说明原告系未婚,但被告当班医生仍对原告进行常规的妇科检查,致使原告处女膜破裂。当天晚上原告及其单位领导找被告负责人协商此事,被告也承认自己的过错,但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分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李丽随后将被告诉至石龙区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我院受理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均因赔偿数额分歧太大未果。我院承办人员为了尽快解决双方的问题,安抚原告的情绪,多方查阅相关的法律资料和其他地区法院的判决的相关案例。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对双方分别进行单独谈话,了解他们的底线,从中沟通协调。在进行协调工作中,了解到原告是未婚,担心以后的名誉,出事后被告推诿责任,所以才对被告十分气愤。知道此情况后,我院办案人员及时和被告负责人沟通,通过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被告负责人表示理解原告的心情,表示愿意对原告进行精神赔偿并向原告赔礼道歉。后主管民事工作的孟永奇副院长也主动加入调解中来,利用自己的威信,讲法析理,解疑释惑,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当庭支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损失共计30000元并当面向原告赔礼道歉。事后,在案件回访中,当事人双方均表示对法院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